【宗委會公告】真佛志工著作權保護

【宗委會公告】
《宗律字正戒第0002號令-真佛志工著作權財產權保護》

主旨:
宗委會將嚴格保護真佛志工著作財產權,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,擅自剽竊使用出現在真佛宗媒體的志工創作,本會將會訴諸法律程序保護真佛志工著作財產權,請仁人君子自重切勿自蹈法網。

說明:
凡於真佛宗官方文宣媒體上所使用的圖檔、影片、音樂及文字等著作,宗委會都是在得到創作者同意並授權下使用的,這些作品皆是真佛志工們的心血創作,請宗眾務必尊重創作者的著作財產權。

為建立宗委會與真佛志工著作財產權的法律維權關係,所有提供宗委會使用的志工創作圖檔、影片、音樂及文字等著作,在志工以個案提交「對宗委會著作財產權授權書」後,文宣處會予以登錄並正式使用之。與此同時,被授權使用在本宗官方媒體的著作皆會受到法律維權的保護。

所有出現在本宗官方媒體(含真佛報、燃燈雜誌、真佛網路、官方臉書)等處,已被授權使用的所有志工創作圖檔、影片、音樂及文字等著作,若發現在未經宗委會或創作志工許可下,被擅自剽竊或被非法使用的情況發生時,宗委會將在初步調查、勸諭並徵得著作權人同意之下,即會協助訴諸法律程序維護志工的著作財產權。

若有因任何用途需要使用宗委會官方文宣媒體上所使用的圖檔、影片、音樂及文字等著作時,請先向文宣處詢問著作權授權的相關細節與規定。

文宣處電郵:tbspro0518@gmail.com

謹此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
2021年1月16日